住院天数有限制,是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还是制度不完善?
那肯定是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
毕竟救死扶伤是职责所在。
罚你点儿钱怎么了?
扣你绩效怎么了?
不能评优评奖怎么了?
没钱养家怎么了?
医保约谈、医院约谈、主任约谈怎么了?
大不了被医保扣满12分,取消医保资质?
最不济被医院开除还能怎么样?
国家省市医保局都没有限制住院天数的规则,相反严厉打击分解住院行为,现有的住院多少天就要出院,并不是限制天数,而是用了多少钱了,费用到了医保的限额了。是在现行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以说是潜规则。
现在的医保不是以前的按项目付费的实报实销模式,而是按你的病名来,限定了某个病多少钱给医院,但是实际报给患者的还是按项目实报实销,医院去医保结账又是一种方式。所以当病人费用到了一定限度的时候,医院就会要你出院,不然超费用医院就会亏本,亏本生意谁都不想做。这跟医生医德扯不上关系,毕竟制度是这样,超费用的医院还会要医师承担,医师拿那么点死工资,还要承担超费,逃费的风险,那就自然形成了这种潜规则。比如一个肺部感染,医保规定支付2000元,如果你超费用到2500元,那超的500元就医院承担了,医院又会算到医师头上。对于那些慢性病,住的久,费用高的,都不愿意接收,收一个亏一个,但又不能出院后又办理一次入院,这样会涉嫌分解住院,所以有些医院就叫你出院,到别的医院住一段时间,那边费用差不多了,又换个医院住,来回折腾,唉,其实患者、医师都不愿这样,那怎么办呢?上有政策下必须有对策啊。
顾客说我要吃满汉全席,某宝说可以吃啊!吃完我报销,然后转身跟厨师说,标准500,满汉全席,剩下的你自己负责!完全是既当又立的典范,关键是这个跟厨子有什么关系……
其实,这本来无关患者和医生什么事。
医保想省钱,把该付给患者的报销费用转嫁给医院,医院为了减少损失,和医保打起了游击战,医生作为医院的一份子,只能配合。
无论医院和医保如何掐架,医保制定规则,超过15天的费用,医院要负额外的报销费用给患者,患者没有损失,但医院损失了,住得越久,医院损失越大。
所以,医院想出了,让患者分解住院或转院的“办法”,给患者增加了麻烦,但减少了自己的损失。
医生,只是拿着工资和奖金工作的人,和这本来也没有关系,但作为医院的一员,医院会把损失转嫁一部分给医生,医生没有抵抗力,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只能委屈患者。
医保钱不够花,转嫁给医院,医院亏钱,转嫁给医生,医生奖金减少,转嫁给患者,患者不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以为是医生坏,其实医生们也是倒霉蛋。
解决的办法是,给医保注入资金,或者让人们多交保费,让医保不缺钱,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或者取消医保,把人们交的钱还给他们,以后看病不报销,都自负。
住院天数限制,这事我亲身经历过的。老人中风,左侧不能行动。住院半个月,明显好转。据医生解释,颅内溢血压迫神经,溢血无法削除,但是附近的水肿可以削除,即改善其行为能力。但是半个月期限到了,必须出院。
没有治疗好,怎么可以出院呢?此时老人仍然不能行走。
询问医保,回答是医保没有规定时间,而以实际疗效为准。但是医院强行规定必须出院。护士建议转院,到其它医院混半个月,再来。
我无法改变其规则,只能改变自己。只好到另一家医院,再住院半个月。
这里的猫腻肯定在医院。而医保的哪一种规定,引导了医院如此不合理的做法?至今也不得而知。
可以肯定的是,必定与医保报销制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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