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镇凶案,出现新线索,是谁泯灭了打工人最后的良知?
我不同意你打工人良知泯灭的观点。
因为这件事从始至终,这个打工人都是弱者的愤怒,他,不但有良知,还是澎湃的良知。
他只是最后的心理底线被触碰突破了。
而不是良知泯灭丧失。
纵观近年来的临时工市场和劳务派遣工境况,中介与务工人员之间冲突不断。
不是返费被扣就是欺骗性招工。
不是阴阳工价就是双向收费。
不是押身份证不给就是离职扣半薪。
很难想象,这是发生在现在的事情。
底层劳动者背井离乡,在异地苦苦挣扎无非为了那碎银几两。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车水马龙,高楼林立。
红颜豪车,岁月静好。
这些是底层人有时候想都不敢想的,想了也没用。他们为了什么奔波劳累?为了糊口度日,为了补贴家用,为了自食其力。
当中介黑心的做法彻底触碰了底层人的最后底线,欺人太甚的时候,就是所有积压已久的怒火熊熊燃烧的时候。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可偏偏有那么一些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拿着鸡毛当令箭,踩着劳动者的尊严作威作福。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哪有什么狂风骤雨,分明有人替你风和日丽。
哪有什么负重前行,分明有人替你岁月静好。
勤劳致富已经成为嘲讽词汇的时代,人心不古或许是最好的诠释元素。
干活拿钱天经地义。
这个钱真不能贪。
如果中介把劳动者视为客户或者合作关系,而不是自视监工总管,欺压榨取。我想氛围会和谐很多。
人力资源若与其狼狈为奸,更是企业的不幸。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锦绣山河,九州康泰。
事情已经发生了,无法挽回。只希望能引起相关重视,持续完善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悲剧不再发生。
愿天下底层打工人所期皆如愿,劳可有所得。
【网络借图,侵删】
你怎么不问是谁泯灭了中介的良知?你跟一个没有良知的人讲良知,那就是天大的笑话。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杀人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国家的法律惩罚性不够强。
试想一下,就算打工人最后通过法律手段拿到了自己的工资,中介损失了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损失,那3000多块钱本来就不是中介的,本来就是那个打工人的。所以这些中介也好,工厂也好公司也罢,违起法来肆无忌惮,走法律途径如果输掉了,顶多就是把吃掉的吐出来,根本不会伤及自己的一根毛。
所以,如果国家因为这样的杀人案,完善法律,那么这桩杀人案就是对社会进步的一次促进。
其实社会的进步很多都是有悲剧促进的。
中国革命杀的人少吗?但是他让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
工人运动死的人少吗?他让无产阶级觉醒了。
抗日战争死的人少吗?他让中国人觉醒了。
所以我的看法是,这三个人死的值。
首先这个问题就是严重错误,是黑中介和黑工厂让讨薪者忍无可忍,,4000元扣了3600元,但凡有点良知都不会说出是谁泯灭了打工人最后的良知,'反而应该说出这句话的人,你的良知何在,打工人只是凭力气讨一口生活,老实人就该被压榨被欺负吗?我想问一下说这话的人我问你,-个打工者为什么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为什么这么难,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虽然讨薪者这件事做的有点过,但是非要理解他的无奈,感觉他被逼到退无可退,心中的怒火让他失去理智,但我相信,他本善良!真的希望法外开恩,对这个讨薪者轻判,
黑恶势力的存在,是社会教育,社会监督的缺失,和政府管理的漏洞。恶势力在刚解放后政府依靠群众的力量,发现就打,露头就打。在80-90年代基本没有,83年严打打掉的与现在的叫大巫见小巫。所以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以教育,打击两手来治理社会黑恶势力,必须依靠群众的力量。
首先劳务派遣公司的出现,就注定毫无底线地克扣劳动者血汗钱,找劳务派遣公司找工作的人,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山区,他们带着为养家湖口改善家庭贫困而来,可是他们找到的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他们的劳动成果被克扣得所秉无几,当他们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处理结果是不了了之,甚至被黑中介对人身安全的威胁,黑中介与厂主管人员互相勾搭剥削打工者的工资那是常态,我一个老乡经历过后告诉我:劳务派遣公司心最黑,是剥削和压榨工人血汗钱的吸血鬼,贵州殷某就是在这样情况下发生了不服,几经反映没有结果还被威胁,试想四千块钱被扣三千六百,殷某只能拿到四百块换成谁都不服吧?。因此取谛劳务派遣公司迫在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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