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国消费者真的不长记性,还是明星真的很脆弱?#抖来普...
大牌明星集体沉默,品牌"塌房"明星不能违约?宝格丽偷偷辱华!代言明星毫无反应?
为何这些外国奢侈品牌敢于一次又一次地挑战中国人民的底线?面对辱华事实,许多华人明星却选择集体沉默,难道真的像人们所说的,我们的消费者永远不会长记性吗?奢侈品宝格丽被网友发现,其官网在进行地区国家分类时,将中国与台湾并列。然而,在展示香港、澳门时,前面都加上了“中国”两个字,而台湾就没有。
此外,该页面仅适用于新加坡的中文版本,中国大陆无法访问。这显然是一种不正确的立场。然而,更让网友感到不安的是,宝格丽的两位全球代言人刘亦菲和舒淇在此时选择了集体沉默。事实上,这种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去年,迪奥的马面裙事件发生后,明星们不仅没有解约,而且还有其他明星争先恐后地与迪奥签约。
只要品牌发布一纸道歉声明,明星就会争相代言,消费者也会排队购物,而这些奢侈品牌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众所周知,一旦某个明星"塌房",品牌方就会立即宣布解约或结束合作,但有些有正义感的艺人因品牌方辱华而主动解约,却需要承担高昂的违约金。难道品牌方"塌房",代言明星就只能忍气吞声,不能判定其违约并要求赔偿吗?难道明星真的就这么脆弱吗?
其实,大多数明星的法律意识实在太淡薄了。从法律角度来看,明星有权停止授权、解除合约,而且不必支付违约金。即使双方没有约定,“品牌方存在有损国家主权等言论或行为时,明星有权解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的一方因为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也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最后,《民法典》还规定了“公序良俗”原则。这种涉嫌辱华的行为已经明显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公序良俗,法院可以判定艺人与品牌方的合同无效。
然而,归根结底,明星在与品牌公司合作时,并没有做好《艺人代言合同》的条款设计。只要在合同中加上“注重社会影响”或在解约退出条款中增加一项。如果品牌公司有反对国家统一、违反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或言论,艺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品牌方还必须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这样既维护了国家利益,也维护了自己的形象,同时也避免了品牌方的反咬一口。
我们不能再让这些奢侈品牌在中国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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