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死在医院病床上,却死于医院火灾中,这个重大事故谁能承受?
赚钱不顾命,治病为什么?????彻查院领导,直至杀掉头!!!!![发怒][发怒][发怒][发怒][发怒]
医院承担,这话不用多说。而且危险检查提过,你就是不管,然后出事了。哎!
根据官方消息,北京长峰医院火灾已致29人遇难,其中26人为住院患者,另有一名护士、一名护工、一名家属。
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长峰医院院长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拘。
这个重大事故谁能承受?
那自然是谁都无法承受。特别是住院患者及家属,本来住院看病,最后却遭遇这种无妄之灾,在火灾中遇难,内心自然是无法接受。而对于医院院长等管理方来说,这也不是他们能够承担的事情。这起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极其严重,已不仅仅是赔偿就能解决的事情。赔偿的话,如此多的伤者患者,必然是要这些人倾家荡产承担赔偿。而因为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犯罪,后面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人生无常现实版在现!a.首先病人在住院治疗时出现想不到的火灾21人去世,在这起重大行政责任事故中即有施工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起火,又有医院方即没有良好规范的设施灭火.又没有在火中先把病人抢救出去的优先处理属双重牍职犯罪,人死不能复活再怎么严肃处理也只能警视后人引以为戒,这样重大事故谁也承受不起。b.作为个人生活在现实世界要始终低调做事,完全明白灾难随时可降临到任何头上,(在这点上要学习日本的灾难教育是全社会层面的逃生方法.82年我随医陪日本化工专家从烟台去北京出差,到宾馆人家首先观察逃生出口使我无比震惊在任何时候先自我逃离
)c.发生这种事情仍然是自然法则即和空难车祸一样是小概率事件,偶然即是必然.全社会要坦然接受.机率虽小但必须是不是你就是我.愿逝者安息家属节哀!
事故既然发生谁都得承受。医院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吸取惨痛的教训,并做好善后处理。家属们也不要胡闹,毕竟也不是医疗事故,何况死去的患者都是行动不便的老人,自身也有部分责任,节哀顺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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