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他哥,不是他爸”,儿子拒绝抚养3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
自从2016年国家发布了鼓励二胎政策后,为了弥补家庭空缺,许多父母都想着再生一个,毕竟俗话说得好“养儿防老”,生二胎也是为了让自己的老年生活多一重保障。但是生二胎不仅要考虑真实的条件,也要询问家人的意愿,否则也只会成为负担,激化家庭矛盾。
这不,24岁的小乐家中就出现了类似的情况,甚至闹上法庭,最终一个好好的家庭将近分崩离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例回顾】
小乐生活在农村,家庭状况并不是很好,父母在他上小学的时候就离了婚,自那以后一直跟随爸爸生活,再没见过妈妈。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些苦难并没有击倒小乐,而是让他更加坚强,并且更加刻苦地去学习。
上天总是会眷顾那些努力的人,小乐最终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名牌大学,专业也是一流的,而在他上大学期间,父母也在多方撮合之下复了婚,在小乐心里,他无疑是幸福的,感觉人生都圆满了。
或许是受二胎政策影响,又或许是复婚后的父母为了维系感情,他们商量着再要一个孩子,这件事父母也告知了小乐。
起初,小乐是十分反对的,他并不喜欢一个与自己这么多岁的的弟弟或者妹妹,再者就是自己马上就要毕业了,有能力照顾这个家庭,最重要的是担心自己母亲的身体承受不住,如果怀孕的话就是高龄产妇,风险比较大。
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小乐出来很快就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而这时却传来了母亲已经怀孕的消息,小乐虽然有些不愿意却也无可奈何,任由母亲生下了这个与自己相差二十多岁的弟弟。
由于两口子年纪都大了,做不了工作,经济收入偏少,照顾孩子也越发力不从心,于是老两口找到了小乐,希望小乐能抚养弟弟。而小乐本就不喜欢这个弟弟,加上家里原本条件不好,没房没车,想着要攒钱结婚成家,于是拒绝了父母的要求。
小乐的拒绝显然在老两口的意料之外,老一辈的思想中,哥哥照顾弟弟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小乐十分自私且不孝顺,不断教训儿子,劝说他养育自己的弟弟。
小乐被说的十分不耐烦说:“我是他哥,又不是他爹,凭什么要我来养?”说完便摔门而出。老两口不知是太过生气,还是为了小儿子的未来,竟然把大儿子小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弟弟的抚养义务。
这个案件的争议点是:小乐究竟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以案释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这则法律来看,小乐的父母依然健在,且并不是完全没有收入或者丧失抚养能力,所以小乐并没有义务去抚养他的弟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兄长可以自愿给予帮助,但不能强制要求。
无论该案件的结果如何,小乐都已经被父母伤透了心,现实中他很懂得感恩,知道父母养育自己这么多年的不易,出来工作后每个月都会往家里打钱,而父母为了弟弟不关心自己的婚姻和前途,也不在乎他是否压力大,原本美好的家庭因此撕裂。
这个案件反应了当今社会高龄生二胎所带来的问题,虽说生孩子是自己的事,但是高龄妈妈也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要以自己为中心,想生就生。
况且如今养活一个孩子费用不是一个小数字,住宿,医疗,饮食,教育等等,未来都是一大笔钱,如果家里本就不富裕,那么就要好好考虑是否有生二胎的必要。
所以高龄生孩子一定要多多考虑,不仅是为了这个家负责,也是为了孩子负责。
总而言之,和和睦睦是每个家庭的期盼,如果一意孤行,很可能会像该案件中的小乐一家一样,破坏了原本幸福的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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