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化疗或放疗有没有效果,在临床中是如何评价的?
癌症化疗或放疗是继手术之后的主要治疗手段。手术适合早期或/和无转移的病人。临床上太多中晚期病人错失手术机会。化疗或/和放疗效果是肯定的,有效的。
临床评价效果,一看症状和体征有无减轻,二是通过影像科图像测量对比,三是检测肿瘤标记物变化。四是医生根据综合指标和经验评判。
目前为止,癌症的治疗除了外科手术之外,还有化疗和放疗两种主要方式,那么,如何评价化疗和放疗对癌症到底有没有效果呢?化疗是用特殊的药物来治疗疾病,放疗是用高能电子束照射而组织,使得癌细胞大量死亡。
通常而言,对于诊断癌症的效果,优先采取的是通过造影技术来诊断。造影术是通过造影剂的应用,在特殊光线的照射下,使得肿瘤病灶和正常组织产生不同的阴影类别。进而诊断肿瘤病灶的扩大或者缩小,这对于放化疗的治疗效果判断具有十分大的作用。
第二种,体检常见的肿瘤标志物。肿瘤标志物是指特异性存在于恶性肿瘤细胞,由恶性肿瘤细胞产生的物质,或者是机体对于癌症细胞的刺激而反应产生的特殊物质。例如甲胎蛋白是诊断原发性肝癌最常用的检查项目,目前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也可以用于诊断女性卵巢癌。通过对肿瘤标志物的检查判断,肿瘤标志物的上升下降,从而判断癌症的进程,进而就可以用于放化疗疗效的监测
第三种就是近年来出现的新技术循环肿瘤细胞检测。循环肿瘤细胞就是突破基底膜,进入到人体外周血当中的特殊肿瘤细胞。通过对循环肿瘤细胞的监测,可以实时监测肿瘤的动态,评估放化疗的治疗效果,实现实时的个体治疗。
以上三种是较为常见的放化疗治疗效果监测指标。
指导专家:胡炜,副主任医师,锦州市中心医院肿瘤科。
从事肿瘤科工作14年,擅长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等恶性肿瘤的早、中、晚期化疗、生物治疗及分子靶向治疗。
觉得本文有用,欢迎点赞或推荐给朋友,并关注【医联媒体】。
这得看化疗或放疗是在治疗的什么阶段来说,进一步讲就是化疗后放疗是在术前还是在术后。
首先看术前的放化疗疗效如何评价。有些肿瘤因为局部进展明显或可以侵犯周围的组织或脏器,直接手术切除困难并且有可能导致癌残留,一般先行2-4周期的新辅助化疗(进展期胃癌)或新辅助放化疗(局部晚期的食管胃交界癌也叫贲门癌);还有一种情况不一定是肿瘤切除困难,只要是中期就需要术前的放疗或放化疗,典型代表就是进展期的中低位直肠癌,这个部位的直肠癌术前放疗或放化疗可以显著降低术后的复发风险。
对于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学术界有几种方式,最常用的就是RECIST标准,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肿瘤负荷评价标准。通过测量靶病灶和非靶病灶的长短径,及是否有新发病灶,与治疗前相应的病灶进行比较,得出治疗效果如何。治疗疗效的评价指标有:
完全缓解(CR):所有目标病灶消失,任何病理性淋巴结短轴必须小于10mm。
部分缓解(PR):以临界半径的总和为参照,所有目标病灶半径的总和至少减小30%。
疾病进展(PD);以所研究(目标病灶半径)的总和最小值为参照(包括最小值等于临界值的情况),所有目标病灶半径的总和至少增加20%,另外,半径总和增加的绝对值还必须大于5mm(注:出现新的病灶也可认为是恶化) 。
稳定(SD):以所研究(目标病灶半径)的总和最小值为参照,既达不到部分缓解标准、也达不到疾病进展标准者。
除了测量病灶的长短径以外,目前部分临床研究还建议根据PET/CT的病变SUV值的变化来判断治疗效果,这属于功能性的评价指标,可以作为解剖评价标准的补充。
对于根治术后辅助性的放化疗效果评价,目前没有可测量的指标,很难去评价。只能看患者经过治疗后是否会出现复发或转移,以及术后到出现复发的时间长短(无复发生存时间,PFS)来评价化疗或放疗的意义。当然,这属于马后炮,但是在治疗之前目前的确没有好的预测方法,学术界在一直研究寻找可靠度疗效预测指标,到目前还是比较遗憾,没有发现可靠的预测指标。只能寄希望于不久的将来,如果能够寻找到好的预测疗效指标,可以做到更好的个体化治疗,有的放矢。
癌症是严重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和威胁人民生命的恶性疾病,现在已经是处于心脑血管疾病之后, 排名第2位引起人们死亡的原因。更为严重的是,大部分癌症一旦被发现就已经是晚期状态。
对于晚期癌症病人的治疗,化疗和放疗是最常用的手段。化疗是通过有毒性的药物来杀灭肿瘤细胞,而放疗只是通过局部照射的手段来杀灭肿瘤。经过化疗和放疗后,要评估治疗的效果最常用的评估手段还是影像学的检查,也就是说,在治疗过一段时间后,一般是两个疗程的化疗以后需要重新进行CT、超声等等影像学的检查,来判断治疗前和治疗后肿瘤大小的变化情况。
如果肿瘤经过治疗后明显缩小,或者不变,那么就说明治疗效果比较好,可以继续治疗。如果肿瘤的大小没有发生明显的改变,或者已经明显增大就说明对药物或者放射治疗的效果不好,需要更换治疗方案。
癌症化放疗后肿瘤会缩小甚至是消失,这是最简单、最直观的效果评价。
这个不难理解。
目前对肿瘤治疗后(实体瘤)疗效的评价多参照RECIST1.1标准,核心内容就是,有可测量的病灶,根据治疗前后肿瘤大小和肿瘤病灶数量的变化来评价疗效。一般肿瘤缩小或肿瘤病灶数量减少就认为治疗有效,并且根据缓解程度可以分为CR(完全缓解)、PR(部分缓解)、SD(稳定)、PD(进展)等四种情况。
不过,有些癌症,存在的是不可测量病灶,比如骨的病灶、脑膜病灶、胸腔/心包积液、淋巴管播散或一些囊性变的特殊病灶等。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患者PET-CT的检查结果、患者的症状、胸水/心包积液的增多或减少、肿瘤标记物的变化等,综合评价。
总之,评价有没有效果,根据的是肿瘤是否有缩小,病灶数量是否有减少,症状是否减轻,胸腹水是否减少或消失,肿瘤标记物是否下降等综合评价出来的结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