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破获25人团伙手握三千张身份证,有成员称向环卫工收购了百余张,你怎么看?
解决这问题关键要斩断非法利益链,堵住身份证使用漏洞和薄弱环节。
之所以出现团伙手持别人身份证的犯罪团伙,最根本的问题是他们能利用这些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获取非法利益。比如利用银行之间竞争,降低信用卡办理门槛机会,申请信用卡,消费后逃费;进行网上贷款逃费;网上办理手机卡,延办理办理可变现的金融业务,比如各类打白条等,借机逃费。必须对使用身份证办理业务的0部门加强管理,在法律之外制定行业规定,采取现代手段,确立非本人意愿,不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制度。同时采取司法解释的形式进一步案例释法,追究使用单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使把关不严的单位受到严肃惩处,这样才能斩断非法使用别人身份证的黑市场。
法律滞后社会治理发展,是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司法解释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灵活性,及时释法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能动性配合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制度性解决社会问题。
长沙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缴获3000张身份证,这只是这个团伙进行犯罪活动的一个环节。
现在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基本上成了中国占比最多的案件。
建国之初,国内案件以盗窃为主,改革开放一来,案件构成就复杂起来了,但那时候的诈骗案件还都是接触性诈骗,就是人对人的诈骗,那是玩心理学的,智商绝对高。
随着公安机关天网工程、大数据网络的应用,这些犯罪成本太高了,犯罪后很容易破案。犯罪分子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走向了相对案件不好破获的网络诈骗活动。
诈骗案件的组织者往往进驻境外,例如在缅甸、老挝等地设置窝点,利用现代方便的通讯工具,在国内组织人员获取别人的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诈骗所得的钱通过这些卡完成转移,最后以现金方式支取或者转到境外账户,给公安机关追赃创造了难度。公安机关往往破获了案件,但受害者损失了钱财。
针对使用第三个人银行卡进行转移的情况,公安机关启动了断卡行动,对涉及诈骗案件中的银行卡进行冻结,后续再启动程序追回。
长沙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收缴了3000张环卫工人的银行卡。一般诈骗犯罪分子找到经济条件一般、法律意识淡薄的对象,比如在校学生、环卫工人等,向许诺一定数量的金钱,利用他们的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卡、手机卡进行犯罪。这类犯罪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最,也是犯罪,如果你卡内涉及犯罪的钱财流水超30万就构成了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我们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对于身份冒用,我觉得那是使用身份证的地方的严重漏洞。
为什么身份证与人不对照也能办理业务!
这是一个严重的不良行为!
社会正气下行,邪门歪道就有生存和蔓延空间,游手好闲,不劳而获之徒必然为所欲为,他们采用非法手段团伙作案,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对此,唯有自上而下深入开展一场洗心革面的大整治,管理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起到引领百姓行动的榜样,社会正量、人间正气,才有可能逐渐回归。骗与贪从根本上讲差不了多少,官员贪腐成坨成窝,游民行骗成团成伙,也就不难理解了。
长沙破获倒卖身份证的25人团伙犯罪分子,手握3000张身份证,这个数字太庞大了,令人瞠目结舌,不可思议。
这些身份证在犯罪分子手里,他们肯定会拿去从事各种犯罪活动,比如说:拿去办手机卡、办理贷款、或者洗黑钱,让那些失主面临十分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有时会面临刑事责任。
即使可以免除刑责,夫主要证明自己没有不法行为,也会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和精神上的痛苦。所以,丢失身份证是一件十分麻烦和危险的事情。
我觉得身份证之所以常常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非法活动,坑害遵纪守法的公民,原因在于以下2点:
1、我国在很多地方办理业务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过于简单;
2、承办业务的机构及人员因过失导致业务对象财产损失,没有受到严厉处罚。
比如,目前凭一张身份证可在营业厅办理手机卡,如果某个人长相与身份证上的相片看起来差不多或是拿一张伪造的身份证,就有可能办理出一张具别人名的手机卡,用于从事犯罪活动。
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手机营业厅和承办人是有过错的,但从现有情况看,他们一般不会受到处罚或处罚不重。
所以,我觉得公安机关应加大力度打击身份证犯罪活动,可以采取下列办法:
1、严厉打击买卖身份证行为。加大宣传力度,要求任何人捡到身份证及时交到公安机关,贩卖或提供给他人的须负刑事责任并承担可能的经济损失。
上述环卫工将身份证提供给他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网络上买卖身份证的行为严厉查处。公安人员通过网络线索严格追查,对买卖身份证人员判处5~15年有期徒刑。
3、对网络上买卖身份证的行为实行全民举报,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一起奖励5~10万元,奖金由犯罪分子支付。
此外,国家还应该在堵住业务和法规漏洞方面作出努力:
1、办理业务除需要身份证外,建议附加一种证明文件如户口本、驾驶证、工作证、结婚证等等,总之证件不能单一,附加的证明文件尽量为不易丢失的文件。
2、制定相关法规,加大对因审核身份证不严,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的相关机构及人员的处罚力度,强化有关人员责任心。
3、办理信用卡和贷款的,需由两人同时在场。巳婚的由夫妻二人同时现场办理,未婚的由利益相关的二人同时现场办理,这样可增加凭单一身份证办理业务的难度。
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经过各方面努力,利用身份证从事犯罪的行为必会逐渐减少。
以上为本人浅见,如有不周全或不对之处,肯请各位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