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人围殴一个人致死,100个人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组织者,骨干分子,会受到惩罚,大部分是看热闹的,后面的看都看不着。
在很多人的眼里和肤浅认知里,认为法不制众:一百人围殴打死一个人,可能不会受到法律追究和惩罚,那就大错特错了!
具体分析:一百人打一个人,而且直接打死,这可是妥妥的黑帮黑社会性质的聚众斗殴犯下命案,属于最近几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的对象、案件。参与斗殴人员那多达百人,更会被上升到大案要案的高度来侦查、审理。
凡事总有因果,打架的具体原因:是有目的的提前邀约上百人去群殴一个人?还是偶发性的打架斗殴事件?但是偶发性不可能瞬间就能有上百人参与,必须是有人临时邀约人前来助阵、助威。那么,在案件侦破或者审理的过程中,邀约者将承担领导和组织责任,也就是这次打架斗殴致死人命案的组织者,说得再严重点,那就要是领导和组织黑社会性质团伙致死人命的首犯!
另外,谁是第一个动手打人的人?以及谁下手特别狠?这些看似乱作一团难以被追究的出主要打人者的复杂细节,在公安人员的眼里那都不是事。所以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全部予以拘留,就是当时逃跑没有被现场抓捕到的打架斗殴参与者,相信在强大的侦查手段和追逃的技术手段面前,没有谁可以漏网!
相信在办案机关事无巨细、抽丝剥茧的侦查、审理过程中,主犯、次犯会水落石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一个也跑不掉。所以,有法不责众心里想法的人还是放弃不切实际的片面自我想当然耳,免得到时候身陷囫囵时方才悔之晚矣!
理论上来说,谁带头谁罪重。死者不可能同时得罪100个人吧?
这道是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偷换概念的问题,问的无聊,答也无味,最好不答!
假如:一个日本侵略者,在某一村庄,干尽坏事,正要溜走,被100个赶来的村民围住,愤怒的人们,当场就打死这个日本强盗。
请问,一百村民有罪吗?还承担啥责任。
象这种问题,最后不问,也不应当推出。别把读者当傻子!
这个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被一百个人围欧,是罪大恶极,惹起民惯了吗?还是因一小事引起斗欧,问题是这个人是否犯了必死罪行,还是无辜,既便是犯了死罪,在当今的社会法律也应由有关法律部门处决,不可由任何个人、或众人随便治死。在过去有个不法不责众的俗语,大家都犯法就是不犯法了,即便是犯法也比较轻描淡写的当事处理应付拉。恐怕现在不行,冤有头、责有主,恳定追究刑事主、次责任,得到制裁。你这只是假设而已,不可能是现实,我也只是瞎答而已,俺也不懂。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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