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载人再度违规闯入大保高速,交警现场解析
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中的明文规定
但部分摩托车驾驶人枉顾法律规定抱侥幸心理
或是对法律不熟悉
依然有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时在后座载人
3月7日,大保大队民警在辖区拦截了两辆后座带上二轮摩托车,现场民警通过相关法律条文对两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时隔14日,再次查获一起摩托车高速公路上载人的违法行为。
3月21日18时20分许,大保高速路。民警巡逻至平坡收费站附近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停在路边,车旁有两人,经了解到该摩托车驾驶人侯某华明知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的情况下依然载人,摩托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无法继续行驶于是停靠在现场。现场民警对其明知故犯的行为继续了批评教育,通过相关法律条文再次进行普法宣传,随后帮助其将摩托车推出高速路,并用警车在后方警示。
心存侥幸去实施“在高速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既存在安全隐患,也违反法律规定,所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条文的背后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对法律应当心存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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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丨张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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