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未成年不是保护伞”,让13岁女生无处可藏!
近日,海南临高一名13岁女孩遭遇校园霸凌,她被多名女孩殴打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公众关注。
3月13日下午,海南省临高县13岁的小朱被一群女生尾随出校外并限制人身自由,以“看她不顺眼”为由,对其进行了多次殴打。(施暴者)将她带到临高县加来镇的多个地方,关了5天,不给她吃的,只给一点水喝。
期间,有7到8个人殴打她,一脚踢下水沟后,又将其拉上来,揪着被打女孩头发进行殴打。被打女孩小朱不断哭泣并求饶,但仍被施暴者使用异物插入眼角,被逼迫下跪道歉打到她蒙,打到她怕,甚至威胁若敢报警就报复女孩父母
3月23日晚,根据临高县公安局回应,所有施暴者都已找到,均为未成年人,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处理中。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只会要求施暴者父母严加看管,并赔偿医药费了事!
这种恶劣的霸凌事件,希望有关部门严查、严惩!如果只赔钱了之的话, 对受害女孩很不公平!她也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保护法却成了霸凌者的保护伞……不要因为施暴者是未成年就不追究其责任!
为什么?为什么?校园欺凌愈演愈烈,施暴者很多还是未成年的女孩!她们对人的生命和尊严毫不尊重,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请救救弱小的孩子们!不仅仅是救救被欺凌的孩子,也是救救那些无视法律法规和人的生命尊严的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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