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饿了一个礼拜,跟前有一只大熊猫,宰杀大熊猫充饥还算犯法吗?
法律是无情的,有尊严的,不能討价还价,若能討价还价就不是法律了。
当年我就是跟警察这么说的,警察就放我走了。
我刚走了不到18米。
警察又喊住我,他问我:没别的意思啊,就是单纯问一下,野生大熊猫是什么味道?
我说:味道跟动物园的熊猫没什么区别。
然后,他就不让我走了,还热心的给我戴上一副闪闪发亮的镯子。
你饿了一个礼拜,看蛋糕店有蛋糕,上去抢了吃了,犯不犯法?当然,你也可以和老板商量,给你一口吃的,老板心地善良,同意了,这就不犯法。同理,你可以和大熊猫商量,吃了它,行不行。它同意了,你也不犯法。
饿了一个礼拜,吃熊猫不违法,别说吃熊猫了,吃金丝猴都不犯法,人是高级动物,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人是无价之宝,不是动物来衡量的,吃掉熊猫,把皮扒下来穿身上,都不犯法,因为我又冷又饿,前提是,你可以在饿了七天以后能打过熊猫
罗翔老师说过,如果你无路可选,只有杀了大熊猫才能活命,那么你杀了大熊猫并不违法。大熊猫是国宝,但毕竟是畜牲,但人的生命权才是第一位。当然你杀了大熊猫,活了后,你把剩余的肉和皮毛用了买卖,那你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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