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是不是太草率了?
不只是草率的问题,恐怕是被别用用心的人蛊惑了,并且是没有家国情怀不负责任的。犯罪分子的子女考公受到限制,应该由这些受到限制的当事人责问犯罪分子,为什么不遵纪守法,为什么危害国家和人民,为什么不给自己的子女留条后路,而不应该怪罪国家的用人制度。想想苏联是怎样解体的,都是一些人的私欲过度膨胀所致,这位委员的言行实在可怕!
对于这位代表的方案(建议)我不能赞同与支持。
一、不想拖累后一代,就别犯罪。
二、加大犯罪成本,是让官员不敢犯罪,从而有减少贪官腐败出现的效应。
三、贪官腐败后代一旦做了大官,他们会因为他们的贪官腐败父母被惩治过,他们会有报复社会的危险因素,这个就后患无穷。
我的回答很不成熟,万望大家给补充并说说自己的看法。
支持。
笔者个人观点,这样可以解放部分犯罪家属的顾虑,法律说法叫一人做事一人当,与下一代关系不大。可以发现和挖掘人才,尚若犯罪人的后代是了不起的人才,愿为国作贡献。限制了人家的发展,埋没了人才,也是国家的损失。
不过,肯定也有敝端。诸如原说年青人当官不敢贪,高薪养廉等愿望经不得检验,我看很多年轻官员同样贪,给高薪也挡不住贪腐的手啊。
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消除对犯罪子女考公的限制是太草率了。一方面虽然血统论是错误的,但家庭环境对于一个人的世界观形成毕竟有非常大的影响,特别是父母犯罪对子女的影响到多大程度很难把握。另一方面,影响子女前途本身就是对犯罪分子的惩戒之一,如果消除这个惩戒对于整个社会守法面是不公平的,不利于遵纪守法社会道德的提高和覆盖面增强。
中国现在正需要严刑峻法的时候,切不可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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