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唐震东律师|社区是否有权叫停业委会工作或解散业委会?
没有任何法律赋予社区这个权力。
但,现实中,不少社区真就这么干了,且反对无效!
例如:我所知的有不少小区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选举都是社区主导,而不是指导协助,大部分的筹备组成立落章都是社区的,实际组长也是社区的。更有强制要求组织考察的说法,为什么不指排和内定?
明显违背法律,或者说枉法,作为产权所有人的业主只能委屈接受且反对无门,何其悲哀?
别说我极端,因为我就是从围墙里刚出来的。
又例如:某备案人员可以公开表示:我说你们不符合备案就是不符合,我不管什么法律,我说了算!
呵呵,多大的官威嘛
小区物业管理,不改变物业对业主强迫交易下,物业费欺诈消费的现状,就不可能实现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真正监督,至于业委会不是被物业公司拒之门外(成立难或成立不了),就是被物业公司整残(即使是成立了也会被其分化利诱最终沦为附庸)。所以现行的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体制在小区已成鸡肋![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上面层面上也没有据体的规定,解散叫停业委会社区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开发商,物业,业委会是穿连裆裤。物业,业委作为好与坏都由开发商护着。开发商又由层面上一定的势力护着,层层关系不是社区能左右的。
和社区没有半毛钱关系,只是指导,关键是现感觉物业在管社区。
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这是法定的,不用争论。
街道办事处有权对选举有争议的业委会拒绝备案,这也是可以的。
街道社区虽然无权解散业委会。但是,街道办事处却有权撤销业委会、业主大会所做的一些不合法的决议和决定!这是行政监督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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