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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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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也可能是反党、反人类罪

在微信群里发表不当言论,尤其是为了泄私愤,对某个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拉拢同伙聚众闹事,挑起是非,造谣生事,无事生非,侮辱谩骂,只要有这些行为,就构成侵犯名誉权!同时,象发生这种情况,平台就该拉黑他,不能发布他辱骂别人的文章。

平台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交流的场所,是娱乐的平台,大家来自四面八方,不容易,有机会在一起学习,交流也是缘分,大家可以发各自的观点,有不同意见,也要语言文明,互相尊重。各抒己见,可以辨论,但不能辱骂,侮辱和诽谤,尽量不发生直接冲突。

对于那些为个人私愤发泄几句流言蜚语之人,不理不睬,让观众们认识她的小人见识的那付面孔,让正义的老师们遗责她他,他会感到无地自容,自找没趣,慢慢也就没事了。

严重的就上诉他,让国家有关法律部门处理他她,国家不会不管的,也不会让那些坏人无法无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不当言论、还是攻击漫骂别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弄不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微信群中的言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认定,要符合传统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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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发表不当言论构成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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