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没钱怎么办?应该祸不及老赖子女吗?
只要财产不是老赖名下,就跟老赖没关系。
老赖的钱是老赖的,子女的钱是子女的,还钱只处理老赖名下的财产,跟子女的没关系。
还记得前几天的“教科书式欠账”的事情了吧,那个人开豪车、住豪宅,开车撞人就是不赔钱,因为那些都是她孩子名字的,不是他的,他名下没可执行资产。
中国人的思想都是为了下一代!所以贪官和老赖的子女都是第一获利和享用人!父债子还!才能让贪官不敢贪,让老赖不敢赖!资产不敢转移!才会使社会公平正义和谐!
应该禍及子女,这是一种威摄。因为老赖所欠之钱并没有证据证明他的子女没有享受,他的子女或多或少享受了老赖所欠之钱,或用于生活,或用于购物或者是用于娶媳妇等等,既然他们曾经都享受过那些债权人的钱,就应该为之付出一定的代价。再说中国几千年传统就认为父债就应该子还。
这话说得很没道理,想要“祸不及家人”是不是“福也不及家人”呢?!
会有一部分债务人是极度自私、自利的,但绝大部分债务人欠债还是会为了家庭生活更上一个台阶而努力创业、投资,并因此而大幅举债冒险,最终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归还;
除了欠下金融机构的债务之外,所欠的其他企业、个人债务不正是“侵占”了债权人的机会吗?
甚至有见到债务人故意拖欠债务,以期熬死债权人从而达到不用偿还债务的险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认为债务人的举债行为不应该牵连家人呢?
更有甚者,以民事纠纷为掩护行诈骗之实,所得钱财都支付了家人的奢侈消费行为;如果连民事责任都还要“精准打击”仅限于债务人个人,那么整个社会会成为什么样子真的难以想象。
我们不支持一杆打倒一船人,但是那一船人都是受益者时为了维护法律严肃性,保障债权人利益,“暂扣”那一船人没什么毛病。
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债务经谁手,就由谁承担!但是其实只要被列为老赖,最高法以经做出解释了,会联合60个单位惩戒。
说是不祸及,其实也已经祸及了,老赖的工作会受限,银行卡会冻结,小孩上不了好学校,出行受限,相当于已经社会性死亡了,老赖对他的家庭也已经尽不了属于他的责任了!
很多人非常的偏激,是因为有一部分人借钱了,明明自己有钱却不还的人,过得比债主还潇洒,那能不让人咬牙切齿生气么?还把债主拖成老赖了。
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按照法律规定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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