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后,因为工作“阳”了,能不能算工伤?工资又该怎么发?
你是去挣工资的,不是去养老院的啥都管那是国家
这个问题,在新冠肺炎初期人社部就有规定通知,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你是属于预防救治工作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得了新冠,可以认定工伤,如果不是这类工作人员,则不能认定工伤,
按照国家规定,无论是否认定工伤,凡是得了新冠肺炎,需要休息,工资都是照发的。
我们公司做核酸,一个部门混阳了一管,都喊回家居家,部门缺人就抽调其他部门的人去支援。陆陆续续支援的人又有五六个抗原筛查阳性的,继续喊回家居家,按请假处理,然后再抽调其他部门的人,我觉得公司迟早要全军覆没
我觉得不管是放开后还是之前都不算工伤。这是普通疾病,生病了请几天病假或者换休几天。
其实我觉得我们国家目前应该关闭,或者屏蔽那些关于奥密克戎的报道,关于奥密克戎的一切。全国各地的疫情前情况,专家的解答,各种老百姓得病的体会,本来就是很普通的病毒,天天说,天天打开新闻,头条,都是关于这个病毒的,都是围绕奥密克戎的,心理都恐惧了。有许多人是为了流量,放大其词,博眼球,故意把它写得乱七八糟的。建议屏蔽这些内容,让百姓安静的生活。
上海开放到现在有一个星期了,也没见到满地哀嚎呀,各方面都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别听,别看那些别有用心的,现在头条里打开就是要么是说哪里疫情严重了,哪里学校关了,哪里没药了,大部分都是为了流量。别信。有的时候就是自己怕,或者一直听,一直看到的就变成真的了。注意自己防护。该怎样就怎样。相信政府。
对于放开后,因为工作“阳”了,能不能算工伤?
这个问题需要将劳动者分为两种类型来讨论,一种是从事新冠病毒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另一种是其他非相关人员。
从事新冠病毒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人员:
根据人社部在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中可知,医护和相关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的过程中,感染新冠或因感染新冠死亡的,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他非从事新冠病毒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人员:
如果非从事新冠病毒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和相关人员,仅仅只是去到岗上班“阳”了,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工资如何发放的问题:
建议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情况分情况处理:
有假期的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年假、育儿假、护理假、加班调休假等各种假期。
能居家办公的:若员工的症状比较轻,也可以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
没有假期也不能居家办公的:可以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工作待遇支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工资,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工资。可以不必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工资构成中非固定的部分,及与实际通勤上班相关的餐补、车补等也可不支付。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在目前还未有新规出台的情况下,不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病假处理。
延展阅读:
我刚写了,大家比较关心的10个“阳”了之后的问题都汇总分析了,有兴趣的友友可以自行去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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