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又现杀人案,一男子连杀几个人,是什么原因让他痛下杀手?
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杀人者实在是逼的无路可走了,可能长时间被打压,得遇不公,还处处刁难,凌辱,致使杀人者被逼到忍无可忍,才痛下杀手,不然怎么就这么残忍呢???扣人工资是可恨,不管怎么说,致人死者,太不应该,离开他们远远的不就得了,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此处不留爷,必有留爷处。所以,遇到这样的环境,早离开为上策,再想想上有老下有小,出了这么大的命案,你能逃过法律的制栽,家里人怎么办,因此,做为人,遇事要三思而后行。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而惧之”。男子已经不怕死了,拿死吓唬不到他了!法律的威严没有用了,他的利益用法律维护也不管用,所以他才痛下杀手。这种事情之所以发生,没有谁站在男子心里活动的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东莞又现杀人案,一男子连杀几个人,是什么原因让他痛下杀手?
这是一起因为劳务报酬纠纷引起的恶性杀人案。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今年二月份,殷某某等八人通过劳务中介工头曾某某与某工厂签订合同,当时的约定是时薪15元/时,工钱一周一结。把人签下合同后开始上工,但是只干了三天,工厂就以订单不足为由停止聘用这八人。
被解聘后,八人向中介曾某某讨要三天的工资,但是曾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后 八人到工厂讨要工资,厂方告知工资已付给中介曾某某,并出示了相关转账记录。
东莞恶性杀人案
几人得知这样的消息,不用说是很生气,打算找到曾某某讨个说法,但曾某某玩起了失踪。后边有人知难而退主动放弃讨要钱,但是殷某某由于身无分文,坚持留下来工要拿到这三天工资。
殷某某再次来到工厂,希望工厂帮自己讨回工钱。工厂设法联系到曾某某,要求其来工厂协商解决问题,曾某某自知理亏,害怕被要钱的民工报复,便带上了两个“马仔”张某和魏某带着刀前去,以防万一。到场后,曾某某故伎重演,要求殷某某到劳务公司协商,但殷某某坚持要求在工厂解决问题。曾某某露出真面目,指使两名马仔强行带离殷某某,并亮出刀子,威胁殷某某,如果再闹事,就好好教训一下他。殷某某本来一肚子气,被曾某某威胁后,一气之下夺下刀子,将两个马仔和曾某某刺伤,最后的结果是三人都不治身亡。
东莞杀人案
本案,很显然曾某某是专门喝农民工血的黑心中介,平常坑骗、克扣农民工工资惯了,以为一把刀子就可以吓唬住所有的人。但是不想这个殷某某家中实在困难,可能几天的工钱就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是曾某某和两个马仔全然不顾这些。
所以,类似曾某某这样的黑心中介,做事可不要太过分了,否则将弱者逼到退无可退,将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同时,作为殷某某,本来是一个受害者,但是现在成了故意杀人犯。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依法处理问题,遇事千万不要冲动。
至于殷某某是否正当防卫?关键看现场证据。如果那两个马仔对其实施了暴力后奋起还击将三人杀死,则殷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只是口头威胁,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属于故意杀人,不过由于对方有严重过错,依法可从轻处罚。
当一个人千里迢迢出门工作,受了欺压,受了委屈,没有得到任何安慰,相关部门不去解决,无处申冤。当将他逼绝路,在没有工开,没有饭吃,没有给到家庭减轻负担,反而经历几翻周折,最后被黑中介亮腰刀威胁,到头来忍无可忍,在绝望的路上选择杀黑除恶,视死如归。也许就是这样吧!
就在宁波,一四川人做中介,老板开出的工钱是5千,四川人就吞了二千,到打工人的手上只有三千了,流浪汉四处走,那天正好碰到的是做中介的四川人在跟一个打工的吵架,站在旁边听到的,四川人开奥迪车,打工的身份证在四川人手上,打工的不愿意干了,四川人还想叫他干,流浪汉也是路见不平,就帮着打工的,责令四川人归还身份证,四川人看势头不对就不情愿地找出身份证归还。其实东莞杀人虽然说不应该杀人,可那些死了的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君子当一日三醒吾身,自己不检查自己,都以为自己聪明,欺负老实人,网上也有一边倒的杀人犯什么!什么!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大家的都应该自己检查一下自身的言行,有些事真的是出事了就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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