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价之宝:珍爱生命,全面了解播种法规
——彬州交警形式多样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纪实
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近日,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各中队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城区中队
县乡中队
北极中队
新民中队
太峪中队
大佛寺中队
法宣室
各中队根据学校周边道路的出行特点,民警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向同学们强调“一带一盔”的重要性,向小学生赠送安全头盔;告诫学生和老师们要有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意识,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结合涉校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同学们在上下学途中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随意横穿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远离汽车盲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等,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各中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充分发挥村、校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民警还呼吁同学们不仅要从自己做起,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还要争做文明交通宣传员,时刻提醒和监督亲朋好友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不酒后驾车,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学生骑行注意事项
1、学生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并需佩戴安全头盔。 2、骑行时不得带人、不得追逐竞驶、不得单手骑行、不得双手脱把骑行、不得逆向骑行、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 3、骑行中要改变骑行方向,应回头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 4、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要走人行横道。遇十字路口需要拐弯时,尽量走直角,不要在十字路口中间拐弯。 5、骑行时要集中注意力,要避开车辆的盲区,被车辆驾驶员看见才安全。
【图文来源:陕西省彬州市交警大队】
【编辑:徐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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