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杀人案会被法外开恩吗?
我从来不赞成法外开恩,关键在于这三人是不是欺行霸市?如果长期都是在耍坑农民工的手段,相互勾结,网传刀子也是这三人的,如果真是这样,就已经构成了特殊防卫的要件
克扣工资与提刀杀人是两码事,克扣工资应通过法律法规进行维权,但不可行凶杀人,你把人都杀了,还能讨回工资吗???讲不好听,你的工资作为赔尝死者的资金远远不够你又作何打算?假如搭上自已的命你又如何?这就无法解释了!
再说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所以说,请别一时冲动,犯下不可饶恕的责任!本来,讨薪维权是理直气壮之事,却落得这杀人的结局,太残忍了!
紧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敢为你辩护?????[得意][得意][得意]
正义是杀出的!
法是法,情是情。杀人者遭遇令人同情,但杀人犯法,这是代价。这件事应引起注意,要加大对底层人员利益的保护,对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严力打击。
应该会,1、多次讨要自己的血汗钱无果,2、对方知道可能会有危险发生,或特意叫上帮凶二人壮胆;3,对方三人强行将殷想要带回中介处理此事,在拉扯过程中,殷看见其中有一个帮凶衣服里带了刀,4、此时的殷,无比愤怒,将对方的刀夺下,并且反杀了三人(正当防卫),5、白衣女子阻拦他,却毫发无损,说明他爱恨分明,懂得感恩,6、他没有选择逃跑,而在原地等警方的到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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