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罗翔教授觉得没必要,你觉得呢?
应该规定贪官污吏的家属,在贪官污吏犯罪前期主动能自觉主动积极举报罪犯行径阻止了罪犯犯罪行径的家属子女?可以报考公务员、参军、升学等等……?
我只是觉得,我绝不和罗翔老师作对,我要为我和我的辩护律师考虑
如果是在古代,那叫株连九族,现在的社会已经是新中国,为什么还要一人犯罪?连累孩子,我所犯的罪已经付出了代价,为什么还要连累下一代?我觉得罗翔教授说的很合理,父母犯罪,孩子没得选择
有必要!切合国情!更有必要以犯罪者树以典型警示后人要忠国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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